按照全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长效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拟对以下项目(详见附件1)进行退还公示。如发现公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鹤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进行投诉。未列入本次公示名单的,但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已竣工或完工的项目,可向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咨询。
公示时间:11月27日—12月3日
投诉单位:鹤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投诉电话:0392—3335110
地 址:淇滨区黎阳路中段22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单位: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
咨询电话:0392—3386029
地 址:淇滨区兴鹤大街19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